市残联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科)。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绩效管理、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人事、财务、审计、统计、信息化建设、无障碍建设、来信来访、法律援助、议定事项督办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残疾人事业的综合研究和信息分析;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会同有关方面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工、青、妇工作。
(二)康复科。
负责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救助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和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残疾人康复机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人才培训和学术交流;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体系建设。
(三)教育就业科。
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及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托养;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及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过程中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审核,推动落实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指导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盲文、手语的推广。
(四)组联宣文科。
负责残疾人组织的自身建设和联络工作;负责宣传残疾人事业,组织提供残疾人所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负责残疾人法制宣传;负责指导残疾人证的办理、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残疾人文化机构、体育机构、专门协会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因地制宜组织残疾人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计划;负责社会助残组织的培育和管理,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组织开展残疾人工作对外交流;负责机关党建日常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
2019年7月22日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