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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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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女士 |
I P : |
222.210.** |
来自: |
仪陇县 |
时间: |
202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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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好:咨询一下问题 1、请问肢体残疾二级评定标准是否有变更?(附原规定) 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3.双大腿缺失; 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 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2、情况描述 目前双腿功能缺失,一条腿天生无力一直杵拐杖,另一条腿因走路摔倒导致粉碎性骨折,已经治疗8个月,就算是使用双拐棍,一个人生活仍然不能自理,老伴也没了,不能站、不能走、不能独立洗漱、不能独立上厕所,不能煮饭吃,不能独立外出,都需要有人辅助才有饭吃,,请问一下这种能评定二级吗?? 3、如果医院医生不给评级,可以怎么处理呢?
仪陇县残联于[2023/8/21]回复: 谢女士您好!
您反映的肢体残疾评残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经仪陇县残疾人联合会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目前,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6341-2010》执行,没有变化。您母亲因肢体功能障碍已于8月18日在我县的评残机构——仪陇县中医医院完成残疾评定,当前,残疾人证正在办理中。
感谢您对残疾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仪陇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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