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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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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鹏 |
| I P : |
61.188.** |
| 来自: |
南充市 |
| 时间: |
2017/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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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南充市一重度(智力一级)残疾人,今年26岁,一切生活无法自理,目前由社区通过相关部门办理领取有每月80元的护理费和每月340元的最底生活费。请问像我这样的重度残疾人是否有其它相关的优惠政策给以一定的帮助和照顾。谢谢!
其父代笔
南充市残联于[2017/10/19]回复: 您好!目前我市重度残疾人相关的优惠政策具体有如下几种: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南充籍低保对象。补助标准2016年按每人每月60元执行,2017年-2020年每年提高10元,到2020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 3、扶贫对象生活补贴。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南充籍残疾人中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没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以国家贫困线与该对象年收入的差额据实补差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 4、在缴费年限内,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各县(市区)政府代缴不低于200元的养老保险。 5、符合居家托养服务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可以申请政府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享受第三方提供的居家托养服务。 6、符合居家零就业的重度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相关项目。 更详情请咨询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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