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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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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何 |
I P : |
182.138.** |
来自: |
蓬安县 |
时间: |
2021/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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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蓬安县的村民。很不幸的是家里2岁的小孩确诊为孤独症。国家、省、市都出台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蓬安县人民政府也出台了《蓬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惠民政策。我本人和小孩目前居住在成都,咱们的执行部门没有按照蓬安县人民政府出台的文件办事。县残联给我的回复是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训练只能选择南充市内的训练机构,否则将不予救助,并且将这一些救助任务推卸给居住地残联,目前我咨询过成都残联,成都残联给的回复是在户籍所在地残联进行救助。同时我也咨询过南充市其他县,其他县都有选择在成都定点机构进行训练补助。我向市残联表达如下诉求:1、对于类似我这种情况(户籍在蓬安、居住地在成都、无法享受居住地康复救助的这类)的群体如何享受蓬安县的惠民政策?类似情况的家庭不止我一个,希望政府不要忽略我们这类弱势群体,真正做到政府文件中的全覆盖。2、针对蓬安县已有的惠民政策,其他县能很好的执行,而蓬安县相关部门却无法执行,这其中如有难题可向相邻县学习或市残联安排组织解决,以提高政策的执行率;3、相关政府部门执行政策遇到困难,要想办法解决,相关部门不要以提皮球的方式进行处理。
蓬安县残联于[2022/1/10]回复: “村民小何”您好!
您在南充市残联咨询建议信访平台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县残联党组对您的诉求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2018年以来,国、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相继建立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于国、省、市各级人民政府在《救助制度》“救助流程”—“对象申请”均明确指出:“残疾儿童监护人可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组织提出申请”; 在“机构监管”中明确要求:“残联组织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定点康复机构准入、退出等监管,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指导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内部管理、改善服务质量、加强风险防控,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残疾儿童人身安全”。
省残联等六厅局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对标落实《实施意见》内容”要求中也明确指出:“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实施细则,落实好本地残疾儿童(包括持本地居住证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的范围、救助内容、救助标准、救助流程等内容”;“各级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救助定点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您反映的类似持有蓬安县户籍但长期居住在外地的残疾儿的童康复救助确实存在“残联、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无法对外地定点康复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管”这一难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类似具有蓬安户籍在外地居住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遍布深圳、广东、上海、新疆、西藏、大连、北京、福州、成都等全国各地约20余人,为了对定点康复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管,确保康复儿童人身安全、资金安全、康复成效等,对您的诉求作如下建议:
1.为康复儿童在经常居住地办理居住证,享受居住地康复救助政策(目前有新疆户籍在蓬安办理居住证并享受蓬安救助政策,也有蓬安户籍在西安居住办理了当地居住证享受了西安救助政策);
2.尽可能让康复儿童在市内本地就近就便选择康复机构,有利于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对相应定点康复机构的康复训练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管,避免出现康复机构因虚假康复而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情况,从而进一步确保在训儿童人身安全和康复成效。
感谢您对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理解,并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蓬安残疾人工作。
蓬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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