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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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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发全 |
I P : |
119.4.** |
来自: |
营山县 |
时间: |
2022/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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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本人对营山身心医院的鉴定结果不满意,要求营山县残联重新指派一家医院在鉴定,结果办证人员说不可以,办证人员说至少要一年后才能在鉴定。 营山县残联在办证过程中未执行,四川残联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办证流程第8条相关规定。 第8条规定如下: 残疾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如何处理? 残疾人证申请人或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变更申请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县级残联可另指定一个指定机构再次对其进行鉴定,申请人可选择任一鉴定结论作为办证依据。对两次鉴定结论有争议的申请人,可向市(州)残联提出复审申请。市(州)残联接到申请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安排复审申请人到市(州)级的指定机构作残疾评定。 如仍有异议,可组织市(州)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予以审议确认。市(州)专家委员会的确认结论为最终结论。
营山县残联于[2022/11/7]回复: 尊敬的刘发全先生:您好!关于您南充市残联咨询服务平台来信反映“营山县残疾联合会在办证过程中未执行,省残联公众号发布的办证的8条规定。残疾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如何处理?”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县残联信访工作人员通过调查核实了解,已月11月7日上午11:46分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告知处理意见及方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支持与理解!营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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