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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庆区残联组织召开专题业务培训会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24/6/11   浏览次数:2136   信息录入:南充市残联   【字体: 】    收藏   打印

    为扎实推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等相关文件精神,6月7日,顺庆区残联组织召开残疾人证办理专题业务培训会。各业务股室负责人、残疾评定机构专家、办证窗口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残联专干参加。顺庆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任彦东主持会议。


    培训会上,残疾评定专家就残疾类别、等级、评定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尽讲解。各乡镇(街道)残联、办证窗口、评残机构针对当前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根据顺庆区实际情况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任彦东强调,残疾人证是残疾人依法享受各项扶残惠残政策的依据,残疾评定是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的基础和关键环节,评定机构务必严格遵照相关标准执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各乡镇(街道)残联务必加大相关惠残政策宣传力度,及时与民政、人社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严禁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办证窗口要及时做好录入、公示、制证、告知、存档等工作,严禁玩忽职守、推诿拖沓。

    会议要求,即日起,顺庆区残疾人证办理遵从自愿原则,由乡镇(街道)残联受理并审核所需资料,申请人持审核通过的资料前往指定机构评定即可,评定表及相关资料将由区残联指定专人前往评定机构取回,并根据申请人意愿将办好的残疾人证免费邮寄到家。同时,进一步明确建立到期换发残疾人证现场动态核查机制。凡未通过指定评残机构鉴定核发的残疾人证、2018年以前通过目测评定核发的残疾人证和残疾状况明显变化与残疾类别/等级不符的残疾人证,到期换发均须重新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会后,顺庆区残联与评定机构、评定医生签订了残疾评定工作责任书。



    供稿:顺庆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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