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0日,营山县检察院与县残联在县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四楼会议室,联席召开“调查学龄残疾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暨残疾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洪平及相关工作人员,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何德一,县民政局、县教科体局、县特教校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此次座谈会旨在探讨如何保障学龄残疾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如何更好保障残疾人司法权益。座谈会上,参会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围绕学龄残疾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现状及问题分析、实践经验、挑战与对策、权益保护问题、公益诉讼在学龄残疾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中的作用进行交流发言。县检察院与残联就如何运用法律监督保障机制,会商通过公益诉讼推动无障碍环境规范化建设、管理、使用等工作。
县检察院检察长蒙洪平首先对营山残疾人工作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残疾未成年人义务教育和司法权益保障是一项民生工程,教育一个孩子,保护一次权益,幸福一个家庭。随后对《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协作机制》及“益心助残”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提升行动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希望积极构建“检察+残联”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通过建立对口联络、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信息共享和宣传联动等机制,紧紧围绕残疾人的实际困难与现实需求、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残疾人权益。
会议充分肯定了各职能部门所做的工作,针对营山县存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会氛围不浓、部门间联动性不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提出建议:一是形成一个机制。要建立健全检察院牵头揽总、其他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残疾未成年人义务教育保障、犯罪预防、合法权益保护制度机制,合力共事,为残疾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二是组建一支队伍。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工作人员,持续加大工作投入,协同开展“检察开放日”、县无障碍环境督导等活动,形成良好双向互动。三是办好一件实事。要拓宽弱势群体法律服务渠道,以司法救助、公益诉讼为有力抓手,深入推进残疾人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为残疾人民生保障贡献实实在在的检察力量。四是开展一次宣传。要加强县残工委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利用“全国助残日”等有利时机,大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在尊重当事人隐私权的前提下,通过支持起诉、司法援助、案例发布等活动,引导社会大众关爱、理解残疾人,培育全社会扶残助残良善风尚。
供稿:营山县残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