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5月13日下午,营山县“司法助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在县残联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同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县残联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残联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汇报了“司法助残”工作开展情况。会议就“司法助残”行动如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协作配合机制等进行交流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同春在讲话中指出,残疾人事业是阳光的事业,春天的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对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提出明确要求。开展“司法助残”,主动积极解决涉残矛盾纠纷、处置涉残案件调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务实举措,是残联履行“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的职责使命,是公安、司法部门借助法律力量助力残疾人依法维权的重要体现。
郑同春强调,一要增强责任心,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用心用情做好“司法助残”工作,共同维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奋力书写“司法助残”工作温暖答卷。二要增强配合度,公检法司残等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理清自身职能职责,明确责任范围,打好扶残助残组合拳。三要增强紧迫感,残疾人是弱势群体,为残疾人伸张正义、维护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司法助残”,刻不容缓,要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工作的殷殷嘱托记在心里,落到实处,在助推营山残疾人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上久久为功、乘势而上、谱写新章。
供稿:营山县残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