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无障碍浏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首  页
  • 组织机构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业务工作
  • 专题专栏
  • 联系我们
  • 政务服务
    | 视频新闻 | 图片新闻 | 机关党建 | 组联工作 | 宣传文体 | 康复工作 | 教就扶贫 | 维权工作 | 爱心助残 | 先进典型
    四川省残疾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10/11/2   浏览次数:4508   信息录入:南充市残联   【字体: 】    收藏   打印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6〕34号)的有关规定,四川省残疾人服务中心将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四川省残疾人服务中心位于成都市星辉东路6号,是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20名,人员经费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的财政预算管理形式。其主要职责是:开展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与指导;收取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工作;参与盲人按摩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为残疾人参加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服务。

      二、招聘名额

      在单位事业编制内共招聘3名工作人员。其中财务人员1名,管理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具备岗位要求的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操作和运用计算机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学历,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财务人员应具备会计师资格及中级以上职称,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过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管理人员应具有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残联组织2年以上工作经历。

      5.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学校、单位开除或开除留用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待遇

      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9日至14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及要求。报考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由省残联根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人事考试网反馈报考人员。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人员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省残联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确认和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四川省残联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0年11月16日24:00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省残联按比例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的情况,由省残联于2010年11月19日17:00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如有取消岗位的情况,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所交费用,2010年11月29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考生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11月30日至12月3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面试成绩×7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一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四川人事信息网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12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省残联于2010年12月24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残联网站公布,同时在四川省残联张贴。考生请自行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或到四川省残联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0年12月26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0年12月30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过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10年11月22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省残联人事处彭凯同志(地址:成都市星辉东路6号,联系电话028-83323295),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省残联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面试由省残联组织,主要考察考生适应所报岗位的综合能力。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省残联根据具体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残联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0年12月31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残联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职称资格证、执业证(财会人员)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省残联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残联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聘人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省残联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残联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四川省残联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省残联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省残联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四川省残联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在此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后出现的名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残联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残联网站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反映。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等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有关情况后再报省委组织部审批。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后由省残联在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告,并同时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

      2.四川省残联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委组织部审批。省委组织部批准后,由四川省残疾人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如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通过省委组织部批准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由四川省残联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书面通知为准)到四川省残疾人服务中心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委组织部批准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在本次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凡违反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省残联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次公招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028-86740202,028-86740303(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6759175(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告、政策、面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3323295(四川省残联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3325429(四川省残联机关纪委)

    附:2010年四川省残疾人服务中心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点击下载:公告文件及附件
      收藏本页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建议使用IE6以上版本浏览器,在1024*768以上屏幕分辨率下浏览本网站
    南充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2018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4069562号-1  川公网安备 51130202000233号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302号 邮编:637000 办公室:2666971 教就科:2223265 康复科:2666202 组宣科:2222543 信访室电话:2583052 222495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