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营山县委十四届第八十九次常委会议在县委三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县委书记、县长敬健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何德一就《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敬健强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学习宣传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无障碍环境。县残工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协商机制,形成全县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一盘棋”。
二是扎实开展宣传引导。宣传系统、残联系统等相关部门,要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普及活动,宣传普及该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升法律知晓度、认知度,为法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是协同推动贯彻落实。住建、民政、交通、自然资源、文旅、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以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抓手,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与城市更新、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治理、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县人大要对有关部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残联要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凝聚强大合力。
县委常委,县四大家班子领导,各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共135人参加或列席会议。
供稿:营山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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