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残联:
为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切实解决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更好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决定开展2023年“金秋圆梦”爱心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8月下旬。
二、活动对象
本人自愿申请,户籍在南充市辖区范围内,2023年新入学的应届残疾人大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所读学校应当是教育部门有效登记注册的各级各类大学。
三、资助范围
1.顺庆、高坪、嘉陵三区应届残疾人大学新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新生(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大专)。
2.其余各县(市)应届残疾人大学新生本人(仅限于本科及以上)。
3.顺庆、高坪、嘉陵三区专升本、本升研及以上的残疾人考生、残疾人家庭考生及六县(市)专升本、本升研及以上的残疾人考生,以前没有享受市残联“金秋圆梦”资助的,可以纳入本次资助范围。
四、发放流程
1.各县(市、区)残联准确收集当地残疾人大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入学情况,认真审核,填报2023年“金秋圆梦”爱心助学情况统计表(附件2-3),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8月20日前上报至市残联教就科。
2.受资助的残疾人大学新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申请书(附件1)、公示表(附件4)、第二代残疾人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上交市残联存档,原件需各县市区查验)。
3.受资助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新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申请书(附件1)、公示表(附件4)、第二代残疾人证、家庭户口本,若残疾人与大学新生没有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提供关系证明(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上交市残联存档,原件需各县市区查验)。
4.各乡镇(街道)要对残疾人申报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人员进行公示、盖章并签署公示意见,公示期为3-5天。县(市、区)残联需对申请上报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准确、有效,市残联对上报资料进行复核。
5.原则上凡享受教育系统、共青团、工会及其他部门资助、资金来源属财政资金的,不再重复享受市残联的资助,若享受资金来源属财政资金,再次申报市残联资助的,经查证属实,需清退相关资金。
五、发放标准
残疾人大学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人,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人。
六、发放方式
由市残联通过“一卡通”集中打卡发放。
七、相关要求
1.各地残联应向社会广泛宣传爱心助学活动,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捐资助学,并将各地开展助学活动的情况及时上报市残联。
2.要借助爱心助学活动,积极向受资助的对象及家庭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市党委、政府对残疾人特殊困难群体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引导广大残疾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3.市、县残联要及时准确将本级受资助的残疾人大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信息录入“量服”平台。
4.8月20日以后收到录取通知书的,由各县(市、区)残联按当地政策给与资助。
附件:附件1.docx
附件2.xls
附件3.xls
附件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