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陵区残联提出的复审请示,12月22日,市残联组织康复专家组成复核评审组,对嘉陵区康星儿童心理康复中心(嘉陵区陈寿路163号附2号)进行定点康复机构认定复核评审。专家组按照《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准入标准(试行)〉的通知》(川残办〔2019〕63号)规定的标准,一致认为,嘉陵区康星儿童心理康复中心(嘉陵区陈寿路163号附2号)符合孤独症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拟认定为南充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3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月3日18:00前向市残联康复科反映(联系电话:0817-2666202)。
南充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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