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5日是“第5次全国残疾预防日”。营山县以此为契机,部门联动,社会行动,扎实开展全县“第5次全国残疾预防日”系列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营山县“第5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残工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残疾预防办公室,设在县残联,由残联理事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理事长任副主任,负责残疾预防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召开了县残工委成员单位全体会议2次,各残工委成员单位按照“三定方案”职责,把残疾预防工作纳入单位部门常态化开展。
二是精心组织、全面发动。县残联认真履行县残工委秘书处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查、监督检查职能,印发了《营山县全面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实施方案》(营残工委发〔2021〕8号)、《营山县组织开展“第5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残工委发〔2021〕9号)文件;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靶向开展残疾预防工作。
三是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强化政府责任,建立健全残疾预防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和社会动员,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政府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协调联动防控工作体系。强化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推动健康中国建设,营造全民重视残疾预防、防范致残风险的氛围,推动残疾三级预防工作实施,探索和创新残疾预防工作模式,减少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的社会化工作走深走实。
供稿:营山县残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