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西充县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座谈会。县政府副县长、残工委主任刘洪国,县政协副主席何朝广出席会议。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县政协社会法制联谊委负责人,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法委等有关单位,县残工委全体成员单位,法律工作者及残疾人代表共计50人参会。县政府办副主任何春光主持会议。
会上,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残联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及《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进行了交流发言。法律工作者讲述《残保法》和有关条例,残疾人代表讲述《残保法》和有关条例实施以来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发生的变化。
刘洪国在会上指出,《残保法》实施三十年来,西充县残疾人工作发生了翻天地覆的变化。在党委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平等、参与、共享”的理念日益成为社会共识,残疾人事业取得巨大成就,残疾人生存权、发展权得到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得到切实改善,残疾人发展能力得到显著提高,残疾人更加充分地参与融入社会,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西充县残疾人事业迈上新台阶。
刘洪国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残保法》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扩声势,营造残疾人事业新氛围。全县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真正履行好《残保法》所赋予的职责,组织、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残疾人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宣传贯彻落实《残保法》等系列法规政策,不断丰富形式、内容和载体,持续、广泛、深入开展涉残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氛围。二、优服务,谋划残疾人事业新格局。全县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各级各部门要千方百计解决残疾人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困难,主动通过适当方式征询残疾人的意见,听取残疾人的诉求,充分考虑残疾人的期盼。残联要当好残疾人的“娘家人”,服务好残疾人,管理和发展好残疾人事业,切实把残疾人的各项权益落到实处。三、强举措,构建残疾人事业新篇章。各级各部门要把残疾人的困难和期盼装在心里,在制定有关公共政策、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要树立尊重残疾人的权利意识,有针对性地为残疾人事业补短板、强弱项,以更加便利的条件、更加务实的举措为残疾人创造更多机会,使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
供稿:西充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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