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3月28日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营山县委、县政府于4月底专门召开了全县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会议。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尹才勋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各级各部门要紧紧抓住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关怀弱势群体、关注残疾人就业的良好机遇,制定更加完善的政策,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领导好、支持好、落实好残疾人就业工作,通过残保金征收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为广大残疾人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 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永尧在讲话中说,帮助残疾人就业,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维护好残疾人利益,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深入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需要,必须抓紧抓好。刘县长要求各单位必须要依法履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义务,积极主动接纳残疾人就业。县财政和地税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残保金代扣代征工作。县残联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使用残保金,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会上,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徐坚宣读了县委、县政府《2007年度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决定》,全县共有15个单位和20名个人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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