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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19/10/29   浏览次数:4328   信息录入:南充市残联   【字体: 】    收藏   打印

    根据《南充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办法(试行)》(南组通〔2019〕50号)精神,南充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南充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拟公开考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面向南充市及县(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或相当职务层级及以下人员。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事业干部身份(2年及以上)。

    2.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

    4.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5.身心健康,形象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6.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本次考调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302号4楼413室(市残联办公室),咨询电话:0817-2666971。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完整填写的《南充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两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资料。

    (二)领取准考证

    报名后由主考单位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市残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分别为《综合知识》测试及《写作能力》测试,《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写作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40%+《写作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职位考调名额与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1.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南充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组织,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40%+写作能力测试成绩×30%),按照考调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第二名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和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通知递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

    (1)《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报考人员身份及工作证明,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4)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2张。

    地址:南充市残疾人联合会会议室。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复审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2)实行结构化面试,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参加面试。

    (四)考察

    按考调名额实行等额考察。笔试、面试总分第一名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市残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五)体检

    按考调名额实行等额体检。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委托相关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调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因公示确定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调过程中,任何环节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调资格。

    (七)调动

    考调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考调有关事项由南充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2666971

    监督电话:0817-2222722

    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4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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