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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证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19/5/10   浏览次数:5354   信息录入:南充市残联   【字体: 】    收藏   打印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创新政府服务方式,为人民群众增便利,2019年四川省残联对全省残联工作落实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作出了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充分认识“最多跑一次”改革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残疾人证发放中“最多跑一次”要求的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目的在于提升效能、优化环境,最大限度地节约社会成本,“一窗办理,一网通办,一次到位、一次办结”,让群众不跑冤枉路,最终的落脚点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满意。这是一次行政效能革命,把“群众满意”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站在群众的角度和立场上去想问题办事情。它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体现了我们加快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坚定决心和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为民情怀;

    2019年全省残联工作会提出,为更好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指示,要结合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加大推动开放自助服务办理的力度,优化政务服务、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在残疾人证办理中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申办残疾人证事项在网上办理,到现场办理,尽最大努力让广大残疾人“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实现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大厅深度融合,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各级残联要提高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杜绝“等待观望”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改革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在残疾人证办理工作中迅速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

    二、在残疾人证办理中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具体措施,切实为广大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提供“最多跑一次”便利务。

    (一)残疾人证申办者通过当地政府“政务一体化”平台提交办证申请。

    1.省残联已按省政府有关要求,将残疾人证办理项目纳入省政府“政务一体化”平台行政确认服务项目目录,完成基本信息、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等要素编制。各市(州)、县(市、区)残联要主动对接同级人民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管理体系,做好残疾人证办理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的各项准备,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统一行动。

    2.申请人(亲属)登录“政务一体化平台”,在相应页面点击残疾人证办理申请,按照平台导航,上传身份证、照片,填写申请表等必要的申请材料,完成办证申请。

    3.申请人到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接受残疾类别和等级 鉴定。残疾鉴定结果必须由评定机构直接交当地县(市、区)残联审核、录入。不得由申办者转交残联。

    4.县(市、区)残联在“政务一体化平台”上受理办证申请,核验身份证、申请表等必要材料。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5.符合办证条件的,县(市、区)通知当地各乡(镇、街道),对申请新办证残疾人在其所在村(社区)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6.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残联将相关信息录入中国残联办证管理系统,制作残疾人证,交由各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领取、发放给申办者。

    (二)各乡(镇、街道)设立残疾人证申办受理点。

    1.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残疾人证申办受理点,由乡(镇、街道)残联受理办证申请,指导申办者填写申请材料。

    2.核验身份证、申请表等必要材料。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申请人到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接受残疾类别和等级 鉴定。残疾鉴定结果必须由评定机构直接交当地县(市、区)残联审核、录入。不得由申办者转交残联。

    4.及时统一将办证申请材料报县(市、区)残联。

    5.按照上述(一)条第4款规定,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残联将相关信息录入中国残联办证管理系统,制作残疾人证,交由各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领取、发放给申办者。

    (三)对有特殊困难的办证申请者,提供上门办证服务。

    1.县(市、区)残联应会同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建立规范的定期上门鉴定制度,明确组织管理、工作流程、严格设定服务对象条件等要素。为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残疾鉴定,办理。

    2.各乡(镇、街道)残联适时深入到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做好政策宣传,受理办证申请。

    3.各三州各县及盆周偏远地区县级残联可结合当地实际,适时组织工作组深入边远地区,开展巡回办证受理和残疾鉴定。

    4.按规定完成公示、审核录入、残疾人证制作。由所在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发放给申办者。

    (四)县(市、区)残联办证服务点办理。

    1.县级残联应继续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或残疾人服务机构内设立残疾人证申办受理点,受理办证申请。

    2.残疾人根据自愿原则,可自行到办证大厅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三、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督评价、加大社会宣传。

    (一)各市(州)残联分管办证工作的领导要牵头负责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工作标准,统筹推进进度;落实职责分工,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对县(市、区)的督促指导。全省应于2019年6月底前落实残疾人证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要求。

    (二)残疾人证办理“最多跑一次”措施是对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和要求的落实,是为广大残疾人申请办证提供更加简捷、更加便利、更加规范的服务。各地要坚决围绕“政务服务一网办,现场服务一次办”的目标,加快推进残疾人证办理“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推行“限时办”,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要让广大残疾人既感受到残联办事的速度,又感受到残联服务的温度。

    办证申请、受理、鉴定、核发等工作程序、流程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四川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除评定机构必需的残疾鉴定费用外,不得收取任何办证费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准确发布“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读,提高社会公众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积极回应社会对残疾人服务性工作的关注,正确引导群众预期,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监督,充分发挥残联代表专门协会的监督督促作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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