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无障碍浏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首  页
  • 组织机构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业务工作
  • 专题专栏
  • 联系我们
  • 政务服务
    | 视频新闻 | 图片新闻 | 机关党建 | 组联工作 | 宣传文体 | 康复工作 | 教就扶贫 | 维权工作 | 爱心助残 | 先进典型
    关于规范我市盲人医疗按摩行业管理的通知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17/8/14   浏览次数:6812   信息录入:南充市残联   【字体: 】    收藏   打印

    南充市残疾人联合会、南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规范盲人医疗按摩行业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计局、残疾人联合会,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委注册非公有制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我市盲人就业和规范盲人医疗按摩行业管理,确保我市盲人医疗按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四部委联合制定的《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3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盲人医疗按摩行业的特殊性,将规范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工作,作为推进残疾人健康服务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盲人医疗按摩服务对象健康权益的重要内容,协同相关部门建立部门之间联系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在相关政策和工作制度等方面有效衔接,共同做好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工作。 
        二、各地卫计行政部门要会同残联部门掌握本辖区内盲人按摩机构、人员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对符合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机构的单位,要对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颁布的意义、目的和主要内容,指导帮助有执业资格的盲人申办医疗按摩所;支持和鼓励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设立的推拿科(盲人医疗按摩)吸纳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业。加强对盲人医疗按摩机构的技术指导,提高其医疗按摩技术水平。 
        三、县级卫计行政部门要会同残联部门依法做好盲人医疗按摩所的审批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盲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的,可以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提供医疗按摩服务”。 
        具体按照《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1)开办人应当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2)至少有1名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5年以上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3)至少有一张按摩床及相应的按摩所需用品,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4)有必要的消毒设备;(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装订成册的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盲人医疗按摩技术操作流程;(6)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7)有设区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同意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的证明文件。”和第七条规定:“盲人医疗按摩所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名称为识别名称+盲人医疗按摩所,诊疗科目为推拿科(盲人医疗按摩)。盲人医疗按摩所不登记推拿科(盲人医疗按摩)以外的诊疗科目,不设床位,不设药房(柜)。盲人医疗按摩所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严格审核盲人医疗按摩所设置申请材料,规范核定诊疗科目和机构名称。实行盲人医疗按摩所执业登记公示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前,要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设置机构的名称、执业地址、诊疗科目、按摩床数以及设置人和设置申请人名称,公示期间接到举报或提出异议的,要及时组织查实,未查实前不得批准设置。 
        四、县级卫计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的规定,按照《关于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医药政发〔2014〕2号)要求,加强对盲人医疗按摩所设置审批备案管理,并送至县级残联联合存档。 
        五、各地卫计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盲人医疗按摩机构、人员的监管,严格执行《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联合制定的《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的批复》(国中医药办法监发〔2014〕9号)和原卫生部、国家中药管理局《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5〕45号)有关要求,对不符合条件或违反规定扩大诊疗科目登记、批准设置床位或药房(柜)的盲人医疗按摩所开展医疗业务(如:悬挂“中医”、“疾病治疗”等字样的门头、标识、标牌)或未取得医疗按摩资质盲人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推拿按摩活动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六、各县(市区)残联要按照中残联《关于贯彻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配合卫计行政部门做好调查摸底,加强对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从业管理;认真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学术交流等工作,不断提高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业务水平。 
        七、各县(市、区)残联、卫计行政部门做好相关情况统计上报工作。 

        附件:南充市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申办盲人医疗按摩所资格审核表.doc
         


                                                 南充市残疾人联合会         南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3日

      收藏本页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建议使用IE6以上版本浏览器,在1024*768以上屏幕分辨率下浏览本网站
    南充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2018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4069562号-1  川公网安备 51130202000233号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302号 邮编:637000 办公室:2666971 教就科:2223265 康复科:2666202 组宣科:2222543 信访室电话:2583052 222495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