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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明年全覆盖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19/3/26   浏览次数:2198   信息录入:南充市残联   【字体: 】    收藏   打印

    提高救助标准申请植入人工耳蜗最高可享6万元补助

     

    ■ 南充晚报记者 陈高洁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标志着南充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由项目转化成制度。《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到2025年,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这是记者昨(25)日从南充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的。

    根据救助制度,凡是南充市户籍范围内的残疾儿童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困难家庭残疾儿童优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予以优先救助。

    《意见》明确了残疾儿童康复手术、康复训练、基本辅助器具适配、人工耳蜗、助听器、普及型假肢安装等救助内容,并要求为特别困难残疾儿童监护人提供就餐、住宿、生活补助等便利条件。

    《意见》明确了救助标准,即残疾儿童康复手术每名不超过3万元/年;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每名不超过2万元/年、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名不超过2.4万元/年;辅助器具适配的,基本辅助器具适配不超过0.5万元/人、人工耳蜗不超过6万元/人、助听器不超过1万元/人、普及型假肢安装每具不超过1万元/人。

    自主选择康复机构满足条件可转介至其他地区定点康复机构

    《意见》支持通过竞争促进康复机构加快提升质量和服务水平。在南充市区域内,残疾儿童家长可自主选择合格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不设限制条件。确需跨地区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经户籍所在地区(县)市残联同意后,可转介至其他地区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意见》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南充医疗专业人才相对富集的优势,开展对残疾儿童康复的医学专业研究,努力打造一批懂政策、精业务、有爱心、善服务的专业化干部队伍。我市将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建设,形成市、区(县、市)和社区康复体系,加快公立康复机构发展。鼓励、指导和支持社会兴办的康复服务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业务、设立专科医院,实行“以医养康”。

    (以上文章转载自南充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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