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残疾等级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工作,5月22日,蓬安县残联和县人民医院联合召开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协调会。会议由蓬安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李建阳主持,蓬安县残联理事长陈爱民、副理事长聂翠萍、蓬安县人民医院残疾等级鉴定专家组和县残联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蓬安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蓬残工委发[2017]2号),办法明确了残疾人证申领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流程、鉴定机构、鉴定方法和残疾人证的补办、注销等相关事宜。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进行了学习。 蓬安县残联理事长陈爱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蓬安县人民医院作为蓬安县残疾鉴定唯一指定的鉴定机构,是全县人民对人民医院领导班子的充分信任,是对残疾鉴定专家团队业务能力的充分肯定,县人民医院的领导班子和鉴定专家一是要高度重视残疾等级的评定工作,确定专人统筹,分类负责鉴定;二是要严格执行等级评定标准,不得办理人情证、关系证;三是要公开残疾鉴定检查项目,收费标准,不得违规搭车收费,不得收受评定对象的礼品和礼金。 蓬安县医院副院长李建阳最后做了表态性发言。他要求鉴定团队全体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评定标准,树立良好形象,展示高尚的医德医风,确保残疾等级鉴定阳光运行。各残疾类别的鉴定专家也作了表态性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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