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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6年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安排意见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08/9/1   浏览次数:6360   信息录入:南充市残联   【字体: 】    收藏   打印

    南充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2006年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安排意见

    南残函〔2006〕6号



    各县(市)区残联、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南府办发〔2005〕72号)和省残联《关于二○○六年度法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函》(川残函〔2005〕98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 纲要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

        二、完成《南充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的报批、下发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积极参与《残疾人保障法》和《四川省实施办法》的修改工作。

        四、按照省残联和市法建办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抓好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

        五、加强《残疾人保障法》和《四川省实施办法》的执行力度,积极协助人大、政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各县(市)区残联每年须邀请人大、政协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政务公开,免费办理《残疾人证》。

        七、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认真听取残疾人的诉求,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与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让他们感受到残联组织的关怀与温暖。

        八、建立健全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和司法部等9部门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司法通〔2004〕127号)及省司法厅、省残联《关于加强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川司法发〔2005〕50号)文件要求,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残联系统2006年度目标考核。

        九、联系市建设局、市规划局等部门,严格执行关于无障碍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推进全市城市街道、公共场所和重点服务行业无障碍设施的建设。

        十、在省残联维权处、市人大内司委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积极参与有关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的修改工作。

        十一、积极开展残疾人事业政策理论探索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与完善,以切实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向前发展。





    南充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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