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无障碍浏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首  页
  • 组织机构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业务工作
  • 专题专栏
  • 联系我们
  • 政务服务
    | 视频新闻 | 图片新闻 | 机关党建 | 组联工作 | 宣传文体 | 康复工作 | 教就扶贫 | 维权工作 | 爱心助残 | 先进典型
    今年起残疾人扶贫对象享生活费补贴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16/5/27   浏览次数:4590   信息录入:南充市残联   【字体: 】    收藏   打印

      南充日报讯(李斌 龚海波)5月19日,记者从仪陇县残疾人联合会获悉,今年,该县将对该县残疾人扶贫对象发放生活补贴。
      据悉,四川省委日前出台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决定》要求,率先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行生活费补贴,核定其年收入与国家贫困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使其年收入达到国家贫困县标准。该县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残疾人扶贫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原则上按三个档次执行。发放对象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具有仪陇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属于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本人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据介绍,凡符合扶贫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持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向户籍所在村委会领取并填写《四川省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申请审批表》,村委会收到《申请审批表》后,根据扶贫补贴标准以及残疾人贫困对象的个人情况,初核残疾人自身收入,提出补贴标准建议,填入《申请审批表》后在村委会公开栏公示7日以上。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村委会在《申请审批表》相应栏注明初审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县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残联审定。审定合格的,由县残联统计汇总,县财政通过金融机构“打卡”直发。

    (以上文章转载自南充日报)

      收藏本页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建议使用IE6以上版本浏览器,在1024*768以上屏幕分辨率下浏览本网站
    南充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2018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4069562号-1  川公网安备 51130202000233号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302号 邮编:637000 办公室:2666971 教就科:2223265 康复科:2666202 组宣科:2222543 信访室电话:2583052 2224951

    回到顶部